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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侦探事务所:遗嘱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2023-09-18 16:13:57东莞市婚外情调查

遗嘱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我们所说的法定继承人,也有顺序之分,同级别的继承人可以均分遗产,但是继承法还有一个规定,如果立有遗嘱,则按照遗嘱的方式继承,展开来讲遗嘱也有不同的形式,那么遗嘱继承顺序是怎样的呢?下面诉宁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遗嘱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遗嘱分五种,公证遗嘱效力最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遗嘱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等五种形式。在所有的遗嘱形式中,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最高。《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东莞侦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二、遗嘱继承什么情况下会失效  1、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会导致遗嘱中对遗赠扶养协议中已处分财产的处分失效,但并不影响对遗赠扶养协议中未处分财产的处分效力。  2、不满十六周岁的儿童、精神病患者、已满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等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同时,立遗嘱人立遗嘱时无行为能力、后来有了行为能力,所立遗嘱仍然无效;立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效力。  3、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固然无效,但实践中较难证明,尤其是立遗嘱人已经去世的情况下,他人若想通过诉讼认定遗嘱无效,必须要有足够的、符合法律形式要求的证据证明。  4、遗嘱人生前对自己财产的处分导致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的,遗嘱被视为撤销或部分撤销,不发生法律效力。  5、遗嘱人对不属于自己财产的处分也导致遗嘱无效。实践中经常发生夫妻双方一方死亡,另一方未经其他继承人同意,擅自处分夫妻另一方的遗产,导致处分该遗产的遗嘱或遗嘱中的部分内容无效。  三、办理遗嘱继承公证需要什么手续  1、所有法定继承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2、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提交住所地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原件;  3、被继承人(您父亲)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  4、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5、继承按遗产总额2%收费;  6、亲属证明由被继承人(死者)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构成,可由被继承人(您父亲)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或村(居)委员会出具并由乡(镇)人民政府签署“以上情况属实”并加盖印章(原件)。  以上就是诉宁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遗嘱继承顺序是怎样的”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在所有的遗嘱形式中,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最高,根据效力依次是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等四种形式。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诉宁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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